
近日,破產的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的所有者向幣安及其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提起訴訟,試圖奪回至少17.6億美元的資金,理由是存在“欺詐性”股票交易。
FTX在周日提交給特拉華州法院的一份文件中列舉了2021年的一項交易。當時,幣安、趙長鵬等人退出了對FTX的投資,將該平臺20%的股份以及其美國實體West Realm Shires的18.4%的股份出售給FTX。FTX遺產聲稱,此次股票回購由FTX的Alameda Research部門通過該公司和幣安的交易所代幣以及幣安與美元掛鉤的穩定幣提供資金。
然而,FTX在訴訟中稱:“Alameda在股票回購時已資不抵債,無力支付交易費用。”并將與FTX聯合創始人Sam Bankman-Fried達成的交易稱為“建設性欺詐性轉移”。值得注意的是,Sam Bankman-Fried因與其交易所倒閉有關的欺詐行為正在服刑25年。
對于FTX的指控,幣安在電子郵件聲明中堅決否認,并表示:“這些指控毫無根據,我們將堅決為自己辯護。”
此次訴訟不僅涉及追回資金,還指控趙長鵬“發布一系列虛假、誤導和欺詐性的推文”,并聲稱這些推文“引發了FTX可預見的大量提款”,最終導致該交易所崩潰。訴訟中引用了趙長鵬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的關于FTX代幣FTT的帖子,其中提到清算FTT是風險管理行為,并表示幣安在退出FTX股權后決定清算賬簿上剩余的所有FTT。
FTX曾經是一個價值320億美元的帝國,但由于無法跟上大量客戶提款的步伐,最終走向破產,引發了加密貨幣市場的暴跌。去年11月,市場影響達到頂峰,當時Bankman-Fried被判犯有七項刑事欺詐罪,涉及交易所破產和盜竊客戶資金。同月,趙長鵬也因違反《銀行保密法》而承認未能實施有效的反洗錢計劃,并違反了美國的經濟制裁。
此次訴訟的結果將對加密貨幣領域產生深遠影響,我們將持續關注此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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