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美國專利商標局(PTO)再次拒絕了OpenAI將“GPT”注冊為商標的申請。PTO認為,“GPT”即生成式預訓練轉換器,是一個通用術語,用于描述一類軟件技術,而不僅僅是OpenAI的產品。如果將其注冊為商標,可能會限制競爭對手在描述其產品時使用這一術語。
盡管OpenAI堅持認為GPT并非描述性詞匯,且消費者能夠“立即理解”其含義,但PTO認為,消費者對GPT的理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使用該技術的專業人士明白GPT代表一種通用的軟件類型。
自生成式AI技術興起以來,眾多AI服務已紛紛將“GPT”添加到其產品名稱中,顯示了該術語在行業內的廣泛使用和認可。然而,PTO的決定意味著,OpenAI可能需要尋找其他方式來區分其產品與市場上的其他GPT相關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不是PTO第一次拒絕OpenAI對GPT的商標申請。上一次拒絕發生在2023年5月。OpenAI可以選擇向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再次嘗試將GPT注冊為商標。然而,隨著AI技術的不斷發展,如何平衡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保護,仍是行業面臨的重要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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