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泰興市丁曉琴服裝廠與上海競心承峰傳媒有限公司、上海長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一審文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泰興市丁曉琴服裝廠訴稱,被告長帆文化多次向原告采購服裝,并簽訂合同,共拖欠原告貨款51萬余元,經原告多次催討仍未支付。被告競心傳媒系被告長帆文化的唯一股東,應當對其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被告上海競心承峰傳媒有限公司辯稱,其與被告長帆文化財產獨立,無需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長帆文化在原告處采購服裝,理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剩余貨款51.13萬元;競心傳媒提供的財務報告、勞動合同以及長帆文化的財務報告來證明兩家公司財務獨立,故法院對原告要求競心傳媒對長帆文化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上海長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泰興市丁曉琴服裝廠貨款51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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