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零售于昨日在港交所發布公告,內容有關公司一間附屬公司的破產清算呈請。
公告稱,2 月 7 日,附屬公司國美電器收到法院所頒布的《民事裁定書》,駁回呈請理由如下:
申請人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法律文書以確立國美電器與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及國美電器是否應就各供應鏈公司欠付申請人的指稱款項負上法律責任仍存在爭議。
近日,國美電器有限公司新增多個破產審查案件,申請人沈陽盛興達廚衛用品有限公司、哈爾濱蘇泊爾炊具銷售有限責任公司、長春蘇泊爾炊具銷售有限責任公司、遼寧蘇泊爾炊電銷售有限公司,以不能償還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以債權人身份向法院申請對國美電器進行破產清算。
國美電器以申請人不是國美公司破產清算的適格主體提出異議。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明,申請人所主張的對國美電器的債權未得到生效法律文書的確認,且國美電器不認可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申請人雖然提交了采購合同書等證據,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并非上述合同及協議的直接相對方。
此外,國美電器承認部分地區發貨退款不及時,內部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近日大股東黃光裕連續注資就是要充盈現金流,確保門店正常運營,國美正在陸續關閉不盈利的門店”,并稱正加快推進內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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