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法院公眾服務網網站,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0月27日14:30到18:00開庭審理OPPO訴諾基亞標準必要專利使用費糾紛案,案號為(2021)渝01民初1232號。
開庭公告顯示,該案原告為 OPPO 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OPPO 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OPPO(重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為諾基亞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諾基亞技術公司(Nokia Technologies Oy)、諾基亞公司(Nokia Corporation)。
德國曼海姆地區的法院今年 7 月裁定 OPPO 侵犯了諾基亞的兩項相關技術專利。今年 8 月,德國慕尼黑一家法院也裁定 OPPO 侵犯兩項諾基亞專利權,并對 OPPO、一加品牌智能手機下達銷售禁令。
在最初的四項(兩項在曼海姆,兩項在慕尼黑)德國禁令之后,據集微網援引 Foss Patents 報道,近日經德國曼海姆地區法院證實,諾基亞已經撤回了對 OPPO 關聯公司一加的曼海姆申訴,該申訴涉及諾基亞在慕尼黑獲勝的兩項專利中的一項 ——EP3557917,關于“提供高效不連續通信的方法和裝置”。法院的一位發言人進一步證實,此前法院已告知各方其初步意見,即該專利似乎并沒有被 OPPO 實際侵犯,這與慕尼黑法院對 OPPO 的裁決相反。
本月初,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的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 ( PTAB ) 受理了 OPPO 的無效請求,對諾基亞的一項專利進行無效審查,因為 OPPO“已經顯示出勝訴的合理可能性”。PTAB 的決定之前,歐洲專利局給出一項初步意見,根據該意見,PTAB 案的歐洲同族專利被視為無效。歐洲專利局的初步意見認為,諾基亞被 OPPO 異議專利的大部分權利要求缺乏新穎性,權利要求 4 缺乏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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