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顯示,近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行政管理(商標)行政二審判決書公開。文書顯示,此前,一審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華為公司訴爭商標(39648856號“Honghu”商標)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華為公司提起上訴,以訴爭商標實際適用在芯片(鴻鵠)等產品上,經廣泛宣傳適用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足以與各引證商標相區分等為由,請求撤銷原審判決和被訴決定。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honghe”、“hongfu”等僅有一個字母的差別,構成近似商標。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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