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荷蘭消費者和市場管理局(ACM)已經連續第三周對蘋果公司處以500萬歐元(約365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原因是蘋果公司涉嫌未能滿足其制定的關于約會應用替代支付系統的要求。
報道稱,ACM 今天表示,它仍然沒有從蘋果公司收到足夠的信息,以評估蘋果公司是否適當地遵守了該命令。競爭監管機構將繼續每周對蘋果公司罰款 500 萬歐元,最高可達 5000 萬歐元(約 3.65 億元人民幣),直到它發現該公司已經遵守規定。
上個月,ACM 表示,蘋果公司為希望在荷蘭提供替代支付系統的約會應用程序“設置了若干障礙”。例如,開發者必須在蘋果公司的網站上提交一份權利申請表格,而且該權利只能用于在荷蘭的 App Store 上單獨發布的新二進制應用。
ACM 說,蘋果還迫使約會應用程序在 App Store 的標準應用內購買系統或其他支付系統之間做出選擇。監管機構表示,約會應用程序必須能夠在荷蘭提供兩種選擇。
蘋果公司上周為希望在荷蘭提供替代支付系統的約會應用程序提供了額外的細節,包括它將對使用替代支付系統的約會應用程序中的交易收取 27% 的傭金。
蘋果對 ACM 的命令提出上訴,認為 App Store 中的替代支付系統會給客戶帶來隱私和安全風險。蘋果還表示,它將無法協助客戶處理退款請求、訂閱管理以及通過替代系統購買數字商品和服務時遇到的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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