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質量新聞網報道,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近日新增一則行政處罰信息。該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據公示信息,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 0 點在天貓小米官方旗艦店上線“Redmi K30 5G 版本雙十一定金預售”活動,在商品活動頁面首頁輪播圖中,宣傳上述商品使用的是“三星 Amoled 屏幕”,在寶貝詳情中標注商品的屏幕材質為 LCD 材質。
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該局責令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 2 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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