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紫光集團發布公告稱,為順利穩妥推進公司司法重整程序,管理人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資產保全申請書》,請求北京一中院對清華控股和健坤集團所持有的紫光集團全部股權予以保全。
12月17日,北京一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清華控股持有的公司51%股權(對應認繳注冊資本3.42億元)及健坤集團持有的公司49%股權(對應認繳注冊資本3.28億元)。
公告顯示,7月16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紫光集團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紫光集團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紫光集團管理人,具體負責開展各項重整工作。
8月27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對紫光集團及其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北京紫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大器投資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卓遠股權投資有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資有限公司、西藏紫光春華投資有限公司實質合并重整,并指定紫光集團管理人擔任紫光集團等七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管理人。12月13日,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及全體債權人提交了《紫光集團有限公司等七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案重整計劃(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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