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長沙開福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11 月 17 日,開福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騰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訴湖北兩科技公司、長沙某科技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并當庭宣判。
三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湖北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支出共計 430175 元,并連續十日在其網站首頁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兩原告訴稱:湖北兩網絡科技公司在其共同運營的租號 App 上,提供《王者榮耀》游戲賬號的出租服務,長沙某網絡科技公司通過其運營的網站為租號 App 提供分發服務,遂將三被告訴至法院,請求:1.確認三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2.確認三被告侵犯兩原告的著作權;3.賠償經濟損失;4.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湖北兩網絡科技公司辯稱:1.游戲賬號的出租行為僅是短暫轉移賬號的所有權,在行為結束后,賬號恢復至正常狀態,不影響原告對游戲的管理和正常運營;2.未成年人可以使用租號服務,屬于軟件的漏洞,非被告主觀故意。
長沙某網絡科技公司辯稱:只提供租號 App 下載,沒有參與任何經營,從未獲利。
法院認為,三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湖北兩網絡科技公司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規避防沉迷通知,導致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監管法規形同虛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在明知游戲賬號要求實名制的前提下,仍實施租售賬號的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及商業道德;通過妨害原告經營管理的方式獲得利益,擾亂互聯網行業的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兩原告和正常游戲用戶的合法權益。長沙某網絡科技公司在其運營的網站上對構成不正當競爭的租號 App 進行宣傳、推廣和游戲賬號分發,亦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綜上所述,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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