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顯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于4月20日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標的為32310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據判決書顯示,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2018年訴小米公司未經協會的許可、未支付著作權使用費,擅自在其經營管理的移動客戶端“小米音樂”上海量使用音著協管理的音樂作品,向公眾廣泛傳播。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向小米公司索賠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總額各為人民幣320000余元。
一審法院根據證據確認小米公司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的涉案App中提供歌曲《祝你平安》《十五的月亮》《女人是老虎》《少林少林》等歌曲的在線播放和下載服務侵害了涉案歌曲詞曲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判決小米公司賠償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經濟損失20000元及合理開支10000元,駁回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其他訴訟請求。
2019年,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二審上訴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法院二審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小米公司的上訴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天眼查顯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雷軍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實繳注冊資本為18.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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