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滴滴發布了2020年度反舞弊通報,其中,共查處舞弊案件64起(海外15起),有70人(海外12人)因嚴重違規被開除,11名內外部人員因涉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移送司法。
上述舞弊案件主要集中在弄虛作假、收受賄賂、利益沖突和信息安全違規等方面。
其中,原滴滴員工于某聲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向供應商提供“幫助”,并收受供應商好處費及其他財物,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目前,于某聲已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相關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滴滴員工范某妮在任職期間故意隱瞞親屬實際控制公司與滴滴有合作,且多次違規將我司重要業務信息提供給親屬所在公司進行牟利,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經查實,公司要求范某妮不當得利全部上交,公司解除與其勞動合同,并將其加入招聘黑名單,滴滴及關聯公司永不錄用。
原滴滴員工陳某皓在任職期間先后私自將我司涉及商業秘密的重要文件外發,給公司帶來較大損失。經查實,公司解除與陳某皓勞動合同,并將其加入招聘黑名單,滴滴及關聯公司永不錄用。我司向陳某皓發起侵害商業秘密的民事訴訟,陳某皓賠償公司損失。
2月2日,騰訊集團發布的反舞弊通報顯示,2019年第四季度至今,騰訊反舞弊調查部共發現查處違反“騰訊高壓線”案件60余起,100余人因違反“騰訊高壓線”被辭退,40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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