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吉利廣告圖“侵權”運20形象,對此,吉利回應稱,報道中所指的大飛機形象非“運20”,片中所涉及的大飛機素材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正版圖像版權,屬于正當的版權使用范圍。
以下為聲明原文:
關于近日媒體報道吉利汽車與中航工業“運20 ”一事,報道中所指的大飛機形象非“運 20”。為了展現吉利豪越大空間的產品特點,由上海奧岱廣告有限公司承接制作了以大飛機形象為裝載背景的宣傳視頻,片中涉及的大飛機素材非“運 20 ”飛機,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正版圖像版權素材,屬于正當的版權使用范圍。
網上出現的吉利豪越與“運20”的關聯內容,非吉利官方行為。但吉利汽車在微信、微博、今日頭條等平臺上使用網友內容進行了單次轉發,造成吉利豪越與“運20”合作的誤會,對此深表歉意。在與中航工業文化中心溝通后,第一時間進行了刪除處理。
中航工業是中國航空業的代表,吉利汽車是中國制造業的代表,一起維護好民族品牌形象,一起提升中國制造的品質與魅力,讓中國制造走向世界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特此聲明。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2 日
原創文章,作者:若安丶,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bdzhitong.com/article/501252.html